原标题:白羽翩飞云水间 全国湿地观赏地图看最美湿地在哪里
今天(2月2日)是第27个世界湿地日,今年的主题为“湿地修复”,旨在提高公众对湿地为人类和地球所做贡献的认识,促进采取行动来修复湿地。近年来,我国湿地建设成果突出,国家湿地公园已有901处,中国天气网特别推出全国湿地观赏地图,盘点各大湿地公园的特色秋冬季景观及最佳观赏期,一起欣赏大美中国。
目前,我国大部地区依然处于冬季,秋冬季人们不仅可在湿地公园中观赏到大批候鸟的身姿,各景区的湿地景观也各具特色。
在北方,位于内蒙古的额尔古纳国家湿地公园有着中国目前保持原状态最完好、面积较大的湿地,被誉为“亚洲第一湿地”。常年来看,这里的冬天在9月中旬就拉开帷幕,湿地河谷地带水汽较多,凝结在植物上形成独具风韵的雾凇景观,绵延数百里,十分壮观。
根河源国家湿地公园位于与额尔古纳相隔不远的根河市,这里素有“中国冷极”之称。常年9月底开始,根河就会开始降雪,雪季可持续到次年5月左右。一到冬天,根河湿地林场里大量的白桦及杨树林银装素裹,穿越其中可体验豪迈的林海雪原之情。
新疆的赛里木湖国家湿地公园,周围雪山高海拔地区常年积雪,尤其是每年10月底之后冬季来临,雪山雪量逐步丰盈。赛里木湖水十分清澈,湖底长有大量植物,冬季冰封之后宛如镜面,植物衰败后释放出甲烷等气体,气泡向水面升腾,在低温下迅速冰冻,形成壮观的冰泡湖景观。
辽宁盘锦红海滩风景廊道在北方湿地中也非常有名,最佳观赏期为每年的5月至10月,其中红海滩属于退海湿地,特有的湿地植物碱蓬草火红一片,不仅观赏价值高,还为到这里越冬的丹顶鹤、黑嘴鸥等鸟类提供了食物。
在水系众多的南方,更是不乏湿地的身影。杭州西溪湿地国家公园每年进入初冬时节,芦苇荡芦花初绽,西溪的芦花分为荻、芦竹、芦苇三个品种,大多集中在秋雪庵周边。贵阳花溪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是罕见的城市湿地,具有独特的喀斯特地貌,秋冬时节,十里河滩的梧桐、银杏叶被染成金黄色,美不胜收。
重庆梁平的双桂湖湿地公园及武汉涨渡湖湿地公园都有着丰富的杉林资源,但不同的是,前者以水杉为主,后者则是池杉。人们常常将水杉和池杉搞混,从外观上看,水杉较高、叶片呈针状,池杉较矮、叶片卷曲向下。每逢晚秋时节,这两种杉树的叶子都会完成“上妆”,远远望去一片火红。
广东海陵岛红树林湿地公园以红树林著称,虽然名字里有个红字,这种树的树叶和枝条却是绿色的,只有在切开树皮后,树干的颜色才能裸露出红色。红树林在净化海水、防风消浪等方面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主要分布在华南,其中广东面积最大。
云南红河哈尼梯田国家湿地公园是典型的人工湿地,以梯田景观为主,从山脚至山巅,级数最多可达3700多级最大垂直落差2000多米。每年的11月至次年3月,这里雨水最为充盈,一块块梯田被阳光照亮,仿佛一块块天空之镜,云雾缠绕其中,景色绝美。
湿地不仅能为人们提供四季不同的可观赏景观,还是十分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为大量的动植物提供栖息地,既能保护生物的多样性,也能调节气候、净化水质。有兴趣的朋友可根据最佳观赏期前往观赏,提醒大家出游仍需注意佩戴口罩,做好健康防护工作。(中国天气网 文/江漪 设计/任成英 数据支持/李靓)
网络募捐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 金泽刚 近日,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暖曦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从法律上讲,该案已画上了句号,但案结事未了。随后刘暖曦通过微博就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引发很多网友愤慨。目前刘暖曦账号已被禁言。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募捐所涉法律问题的关注。 根据我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由于慈善的公益特性,决定了自然人主体并不具备慈善募捐的资格,因此个人在微博就赔偿款进行募捐,呼吁网民进行打赏不属于慈善募捐的范畴。此类行为在性质上可定义为通过网络的个人求助行为。 对于他人发起的求助,社会大众或出于同情、怜悯等缘由而给予其物质帮助,这在性质上归属于民事赠与,对此,法律并未禁止。当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求助人不得采取欺诈等方式向他人求助,以获得捐款,还应当遵照事先说明的用途使用募捐款项,否则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即诈捐,诈捐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就此案来说,法院的判决已明确了其中的是非曲直,也尊重了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司法判决弘扬的是人间正气,呼唤的是社会良知,热心助人者应该得到补偿和认同,自私冷漠者必须得到批评和惩罚。这不只是司法判决的法理所在,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必然要求。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理解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则的重要指引,即司法判决就应彰显公平正义,鞭挞丑恶自私。由此案说开,如果其他案件的当事人也因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而被法院判处承担赔偿责任,但又就赔偿款进行网络募捐,那么这一行为其实就是在向社会公序良俗发起挑战,在向社会主流价值观发起挑战,对此,相关网络平台要严格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对相关当事人的一些偏激言论,乃至后续的网络募捐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和监管。 同现实生活中的“讨要”不同,网络属于虚拟空间,在网络上的“求助”不仅求助对象广泛,明显带有社会公共属性,而且便于美化自身角色,从而容易博取同情,进而获利。因此,对网络平台上的求助行为,特别是网络打赏等经济活动的监管亟待加强。对于是否将个人募捐求助纳入慈善法的规制范畴,值得进一步探讨。如果立法条件尚不成熟,亦可考虑在目前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增设关于“网筹型个人求助”的内容,因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慈善制度在外延上应当包括个人求助制度,个人求助的核心在于个人求助权利得到保障和实现。 无论如何,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不是什么钱都能在网上“讨要”。网络求助同样应当遵循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而且,网络求助应当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能让网络平台为违法担责者博取同情、获取财物提供帮助。 (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教授,上海市嘉定区法学会副会长)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